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噪聲監測與評價
環境噪聲污染,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,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、工作和學習的現象。環境噪聲污染是一種能量污染,與其他工業污染一樣,是危害人類環境的公害。
噪聲污染有其自身的特點:噪聲是暫時性的,噪聲源停止發聲,噪聲便消失;環境噪聲源分布是分散性的,噪聲影響的范圍是局限性的。
我國根據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規定的數值區分“環境噪聲”與“環境噪聲污染”。在數值以內的稱為“環境噪聲”,超過數值并產生干擾現象的稱為“環境噪聲污染”。
噪音特點
- 噪聲污染屬于感覺性公害,與人們的生活狀態、主觀意愿有關。
- 噪聲污染是能量流污染,其影響范圍有限。聲波的傳播過程是聲能量傳播的過程,聲能量隨距離逐步衰減,所以其影響范圍有限。
- 噪聲源廣泛而分散,噪聲污染不能像污水、固體廢物那樣集中處理。
- 噪聲源一旦停止發聲,噪聲即會消失,噪聲污染不再持續,但噪聲已產生的傷害不一定消除,如突發性噪聲造成的突發性耳聾。
噪聲危害
- 干擾休息和睡眠
- 使工作效率降低
- 損傷聽覺、視覺器官
- 對人體的生理影響

① 噪聲是一種惡性刺激物,長期作用于人的中樞神經系統,可使大腦皮層的興奮和抑制失調,條件反射異常,出現頭暈、頭痛、耳鳴、多夢、失眠、心慌、記憶力減退、注意力不集中等癥狀,嚴重者可產生精神錯亂。
②損害心血管。
③對女性生理機能的損害。
④噪聲還可以引起如神經系統功能紊亂、精神障礙、內分泌紊亂甚至事故率升高。